去年十的时候,我同学跟团去香港旅游,发生意外,旅游团竟然不理赔,有没有觉得很过份?不理赔那肯定是有原因的,我们来看看故事的经过: 现在香港很多便宜的旅游团,所以我这个同学就很心动,但是,这个是在网上看到的,是别的省份的旅游团,他就打电话给了这个旅游团。这个旅游团说可以去的,不过呢,需要我同学到达指定的地点,然后与其它的人集合,一起过关,一起出发。然后我同学就问合同怎么签?旅游团给的回复是二种:一,不签也可以。二等我同学到达指定的地点后,就把合同拿给他,然后再签。然后我同学就让对方传了一下合同的电子档大概的看了一下,上面明显写着由由旅游团购买意外险。 等我同学到达指定地点后,没有看到合同,然后问旅游团负责人,回复说,合同已经OK了,只是没有拿给我同学签字,不用签了,什么什么之类的。我同学也没有在意,所以就出去吃饭了,结果没有想到,在去吃饭的路上,被摩托车撞了一下,然后摩托车竟然跑了,虽然撞得不厉害,但是胳膊当时还是去医院缝了三针,从医院回来,我同学想到旅游团买得有意外险,所以,就把相关的资料给留了下来,然后联系旅游团负责人,告诉对方这属于意外范围,请求报销本次住院费用。 旅游团负责人当时说,会联系,然后看一下怎么报销,等旅游结束会有结果出来。然后我同学就开心的去香港旅游了。但是后面再联系旅游团负责人的时候呢,这个人一开始说,因为双方没有签合同,所以,不能理赔。再后面这个人竟然消失了,傻子都能想得到,这个负责人当时肯定是没有给我同学买意外险的。但是我同学也没有办法呀,没有给别人签合同,根本就没有办法保障自己的利益,还好我这个同学自己也有买意外险,所以,就报了自己的意外险。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呢? 1.跟团旅游必须签合同,口头合同没有用,没有法律效益。 2.外出旅游,不管是跟团,还是自由行,一定要购买意外险。 3.当我们遇到意外时,一定要保留相当的资料证据,以方便后面的理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