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突然发现随手记把信用卡的消费也算作是借货了。本来这理论上也没错,使用信用卡就是从银行借钱消费嘛,但数据处理上有问题。我通过信用卡办理了一笔定期返还油费的支出,也就是一次性刷一笔信用卡,然后商家每个月定期向我油卡中充值。因为不是一次性消费,所以记账时不应该是直接记支出,而是从信用卡转到应收帐款,然后定期消费时从应收账款中抵消。但在借贷中心中,这笔转账业务是不会当作借贷导入的, 这就出现了同一信用卡项目,借贷中心的金额与信用卡中的金额不一致。现在在借贷中心中,我又不敢乱删数据,怕影响基础数据的准确性。 而且本来就是“信用卡”模块,再在借贷中心中显示,也完全没有必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