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挺冷的,中午和同事一起去桂林米粉,想点个带汤的吃着暖和点,我钱包没有10元的,我就拿了张20元在手里,因为平时吃饭都是不带包的,就把钱拽在手里,到店点了餐以后,老板丢给我一个牌,我顺手拿了和同事说了声就走了,等我吃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,老板没找我钱!我还翻了外套两个口袋,确定是没有的。 于是我跟同事说了这个事,他说让我去跟老板要回来,我上去柜台和老板一说,结果老板说他找我钱了,是我自己掉了,地方就这么大,我还没出店门呢,能掉到哪去,心里憋屈,但老板就一口咬定钱找我了,我自己掉了。人逐渐多起来了,老板不搭理我忙去了,我就跟同事走了,但心里想着,以后再也不来这家店了,为了10元,丢了我这样一个长期客户,不知道是店家的损失还是我的损失。 我是觉的无所谓,大不了就当自己今天吃了个20的午餐,只是我事后想想,我觉的这老板也确实不会做生意,一来,我经常去,脸熟是肯定的,就算不熟的,值得为了你区区10元在这争论吗,如果不是真没找钱的话。二来,就算我真的是自己丢了,在你的店里,而且我跟你说的是你没找我,你为了这10元,丢掉一个优质客户,不觉的是损失吗,10元,随便客户多来两次你就赚回来了,何必自己断了生意。 不管怎么样,我觉的自己是不会再上这家店了,赚个芝麻丢了西瓜,不知道到底是谁的损失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