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社保问题]

突然有一天没有了工作,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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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22 10:49:39 来自生活资讯 来自PC [ 复制链接 ]
俗话说得好:“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”谁都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工作能够做多久,曾几何时骑牛看熊在第二天去公司上班的时候,突然看到门口贴了一张告示:“公司由于经营不善,现在宣布正式倒闭,工资发放的相关事宜会在之后与个人单独结算。”当时的心情直到今日都无法忘怀,人生往往就是起起伏伏像“过山车”一般,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!   


我们在工作以后,公司会给员工缴纳一笔社会保险,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。社保主要项目包括“五险一金”,“五险”是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,“一金”是住房公积金,部分地区允许企业视情况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,但是“五险”是必须为员工缴纳的。

什么是失业保险?
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,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,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。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。

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,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;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,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;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,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。


我们谁也无法决定一家公司的未来,也许只是一个政策就改变了一个行业,也许只是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,也许是感觉不爽裸辞休息,在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之后,仅仅只是靠积蓄恐怕很难心中不慌悠闲自在。

这时候千万不要忘记还有失业保险可以帮到我们,骑牛看熊发现只要是缴纳了1年以上的社保,就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金了,本质上是一种临时社会补助。失业人员在此期间可以拿着失业金休息一段时间,重新开始找工作也不是未尝不可,本来就应该享有的福利,为什么不去争取呢?


《失业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,明确规定了失业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:
(一)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;   
(二)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  
(三)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  
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。满足这些条件,个人是可以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,这也就意味着领取失业金的最高年限是工作120个月,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。

骑牛看熊发现个人领取过失业金,从那以后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将会重新计算,如果将来再次出现失业后,个人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加上之前的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。相当于第一次办理个人失业金成功后,领取了6个月,之后就业工作再次出现失业,个人领取失业金最长的时间为24个月—6个月=18个月,所以不要以为失业金是可以无止境的领取,还是要在关键的时候使用为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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