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一条匪夷所思的新闻: 在4S店买车,合同盖的是公司章,钱最后被销售卷跑了,4S店还拒绝交车。 大致经过是: 小韩在4S店买了辆车,谈好是可以办车贷,先付9.5万元首付款。 销售之后又联系,店里贷款额度已经用完。让小韩先交齐尾款,下个月再正常办贷款,下款后退回尾款。小韩也照办了。 最后上牌、上保险发生了一系列问题,销售都已各种理由搪塞。直到提车日,4S店来电话告知:车款已经被销售卷走,需要小韩等3位被骗车主前往派出所作证。 小韩不解,自己明明有4S店盖章的合同,付款签收单的单位名称也是4S店。销售怎么会拿到钱?4S店的解释是,这销售私自刻了公章,以单位名义申请POS机。 钱一分没少花,车最后还提不到,这就是现在小韩等3个车主的局面。
如果乍看新闻标题,不看正文,很多读者以为又是因为“把车款直接转给销售,让销售代缴”导致。可这骗子手法明显经过精心升级,能在公司眼皮底下骗到顾客48万元,防不胜防!
这也提醒我们每个人,买房买车签合同、付款要格外注意: 1、合同约定和盖章 售楼处、4S店销售有时为了成交,在最后逼单往往会抛出一些承诺。有的是权限范围内,有些则完全是空口只谈。签完合同销售转脸就不承认、公司说销售承诺是个人行为的案例实在太多了。 所以对于销售的承诺,务必要落实成文字,并在承诺上需要盖上公章,这也代表公司立场。 新闻中出现了私刻公章签合同的现象,公司合同章一般由专人保管,合同完成后销售拿去管理者那盖章。在此过程中,自己应该一同前往,防止出现新闻中“销售私盖公章,两头骗”。 如果销售可以独立盖章,而不需要经过公司其他人之手,那只能说明这家公司的管理有严重漏洞。
2、交钱付款 新闻中,销售私自办理了公司抬头的POS机,并用机器刷走了客户的车款。客户以为是公司收款,而实际进了个人腰包。 按照正规的付款步骤,应该由销售带着去公司财务部,而不应该销售个人拿着POS机刷卡。 令我不解的还有,办理公司POS机理应有公司营业执照,法人身份证,介绍信等材料,即便销售违规拿到公司的材料,但公司申请的POS机不可以绑定非法人账户。经办的银行也逃不了干系。 上述再次说明了,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内部有严重管理漏洞。
另外二手房买卖中,还有一种支付骗局: 房子价格谈好后,买家把首付和佣金直接转给房屋中介、销售,让其代转给卖家。而后中介、销售携款跑路,最后房没买到,钱也没了。这种新闻多年前屡见不鲜。 正规二手房交易,需要将资金转入房管局开设的监管账户,在完成过户交割后才能打款。尽管如此,钻空子骗买家的中介、个人仍然存在。 买房买车,应该付给合同对公账户或政府监管账户,而绝不能由个人转交。多一个步骤,就增加“钱打水漂”的风险。切记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