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。作为刚好收入在5000-10000元之间的普通打工人,如果这个提议通过,那么省下来的钱足够每天早饭加一个鸡蛋了。 刚好3月1号刚刚办理完退税,不怕暴露隐私,直接公布一下笔者个人的数据吧。 笔者本职工作收入不高,不足5000元,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但是笔者比较勤劳,做了一些兼职,这些兼职都是要按劳务所得纳税的,也就是20%。 去年共纳税2066.45元。3月1号做完综合汇算之后,退税1467.14元。实际缴税599.31元。(父母不够60岁,孩子不够幼儿园,名下没有买房子,去年没有生大病,没有任何可用于抵扣的额度。) 如果个税起征点可以提高至10000元的话,那就意味着笔者连599.31元的个税也不需要交了。省下这笔钱来,哪怕是多吃两顿火锅,那也是极好的。 自然,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,咱们考虑事情也不能光从是否利己的角度出发。还要考虑一下大局。 2020年全年我国财政收入超18万亿元,其中个税收入1.1万亿元,占比6%多一点儿。这应该算是一个比较尴尬的比例,说重不是很重,说轻,少了这笔收入确实影响不少公共预算支出。 但是对比一下之前的数据,最近一次个税改革在2018年底,2019年正式实施。国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。调整之后的纳税人数从1.8亿人降至6512万人,一下子少了1亿多。可谓是断崖式下跌。但是2019年的全国财政收入为19.038万亿元,不仅没降,反而还同比上升了3.8个百分点。 由此可见,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否并不是决定国家财政收入涨跌的关键性因素。 说完个人和整体,咱们接下来还是提点儿意见吧。虽然笔者赞同提高个税起征点,也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对国家财政造成不好的影响,但是觉得一刀切式的提高到10000元的形式,还是有待商榷的。 比如地区差异。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,月薪10000元的小青年们可能刚刚挣扎在温饱线上。而东北、四川等等地区十八线小县城月薪5000元的大叔大婶们已是过得十分滋润了。 比如个体差异。就拿赡养老人抵扣个税来说吧。有的父母均超60岁了,父母退休金都过万了,不仅不需要经济上的赡养,还能经常贴补一下儿女,这样的人却能拿到48000元的抵扣额度。有的父母虽不超过60岁,但已经没有了劳动能力,还没有退休金收入,只能依靠儿女赡养,这样的人却由于年龄限制不能申请抵扣。 比如各种合理避税。明星们开公司避税这样老生常谈的话题就不多说了。讲一讲咱们身边的例子吧。 大家都知道租房是可以申请抵扣额度的,但是如果房东不配合也是没有办法的。有的房东可能会提供家中老人的身份租房者,这样房东不用纳税,租房者可以抵扣,算是大家占了国家的便宜。有的房东却就是不配合了事,这样国家是没有损失了,只是可怜了租房者。 这样或者那样的例子还有许多,就不一一列举了。总之,希望未来的个人所得税能真正发挥它作为“富人税”的调节性作用,而不是成为“穷人税”,成了大家的负担。 按照经济的发展,实时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十分必要的。根据各种时代矛盾,适时调整纳税方案也是应该的。 (上述是个人的一些看法,不需要您关注也不要您点赞,就希望能看到您的观点。只有观点的碰撞、思想的交流,方能取长补短,思维得到提升,财富才会更近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