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0万房产赠予他人,期望有个幸福的晚年,靠谱吗?

浏览:73 评论:0
2020-11-29 15:12:10 来自生财有道 来自PC [ 复制链接 ]
本帖最后由 生活范007 于 2020-11-29 15:13 编辑

29-3.jpg

上个月发生了一件奇葩的事,我给爷爷寄的慢性病药从安徽到湖北竟然在路上走了半个月。某快递公司误把药品发往江西了,我一次次投诉后才寄往目的地。爷爷的慢性病药在社保缴纳地拿药能报销50%左右,一般一个月买一次。爷爷去外地叔叔家住了,我才不得不寄药。

2019年,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经占到总人口的18.1%。再过几年,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就将超过3个亿。老龄化的加速让养老问题尤其突出,现在子女养老,养老院养老,社区养老都是主流的养老方式。

我爷爷选择的是子女养老,几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人,老人到子女住所居住,换一个环境,换一种心情。自从奶奶去世后,爷爷就特别依恋子女,前几年生病时,他的子女轮流回来照顾,病好了就去各个子女处居住。
29-1.jpg
爷爷年纪大了,有时候像小孩一样发脾气,嫌弃子女赚钱少,如果赚钱多了就可以送他去养老院,找两三个护工照顾他。在以前大家都认为养老院只是无儿无女之人的去处,而如今养老院成了享受的地方。

养老院里往往都是一个护工同时照看多位老人,子女亲自照顾老父老母,也多多少少会感到疲倦,何况是护工照顾与自己互不相识的老人呢?除非是高端养老院,一个护工24小时只照顾一个老人。现在不少高端养老院的环境好,配套服务好,除了贵没啥缺点。这些一个月两三万,甚至四五万的养老院是普通人能享受的地方吗?

一些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万,送父母去高端养老院自己喝西北风?人老的时候都喜欢儿女陪在身边,至少儿女不会虐待自己。在年轻的时候,储蓄足够多的养老金,培养一个优秀的孝顺知恩的孩子要比养老院强出百倍。

有孩子养老是件幸福的事,孤寡老人该如何解决养老?上海有一个老人选定了一个意定监护人来给自己养老,并赠予房产一套。

29-2.jpg
《民法总则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可以与其近亲属、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。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,履行监护职责。简而言之是委托他人履行委托代理关系。意定监护可以给意定监护人一定程度上的身份和财产保障,但也要提前约定好周全的监护条款,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。

上海八旬老人的老伴去世后,独生子患有精神疾病猝死了,儿子后事是由水果摊摊主陪伴料理。老人时常到水果摊摊主处闲聊,一来二去,两人熟络了,水果摊主经常送老人一些熟水果。老人感恩水果摊主一家对自己的照顾,邀请他们一家住在自己的房子里,老人与水果摊摊主夫妇组成特殊家庭。

前几年住院时,老人身边的亲戚很少来探望他,老人看水果摊主忙前忙后,想给他一点啥,思来想去后赠予房产一套,并去公证处公证。老人的亲戚通过新闻知道了这件事,都来争房产,以房养老不那么容易实现的。

想有一个好的晚年生活,要培养一两个优秀的孩子,有房产有存款有养老金,才能实现老有所依,老有所养,病有所治,从容面对疾病。

如觉得我的文章对你有帮助,欢迎点赞!


全部评论 楼主直播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