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洗澡的蚂蚁 于 2020-10-4 10:13 编辑 2019年3月8日,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层进站口,王女士在闸机处逆行,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,当时无恙,儿子将她送到了火车上。在火车上时,该女子出现头疼、胸闷等不适症状,下车后由亲戚接车并送去医院,经过15天的治疗,王女士不幸离世。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有重大过错,起诉索赔62万余元。 9月29日,丰台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。 那么问题来了,这个事情家属索赔的做法合理吗?有的网友说没有当场死亡,不能证明后续死亡和这次摔跤有关,所以索赔不合理。有的说根据视频来看,完全是当事女子走路不看路,自己往别人行李箱上跨,才导致摔倒,所以家属索赔的行为属于碰瓷。 那么,对于这个事情你怎么看呢,家属索赔合理吗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