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美林云 于 2018-6-25 14:49 编辑 6月 1号,证监会和央行联手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、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》,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,和我上一篇文章所写的不谋而合,突然间发现,一切的据传,99%都会成为现实,因此,未雨绸缪很重要! 《指导意见》第二点提到:二是对“T+0赎回提现”实施限额管理。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,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“T+0赎回提现”额度上限。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。 就是这一点,比如之前我们在南方基金、汇添富基金、支付宝、理财通等机构所购入的货币基金,按照官网显示,单日T+0赎回,并不受此影响,最大的可以达到500万元,而新规指出,以后T+0赎回,单日最高只能赎回1万元,相信各基金管理人以及各相关机构,将会陆续发送公告了。公告之后,如果我们想全部赎回,可以,普通取现,T+1吧(其实对大多数的人并没有多大影响),毕竟才一日之差,可是如果,偶尔看到一个好股票,或者看到一个好基金,或者,纯粹就是想买一个心头好,对不起,只能等明天了,会不会有点觉得自己的钱都不能做主的感觉? 那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?其实我们都知道,T+0赎回,主要还是各支付机构先行垫资,大家拍拍胸口说,否则哪有这么快?时间长了,难免会有流动性风险隐患,新规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提防流动性风险,即防止挤兑,这对大众是好事,也是我们所受的又一次投资者教育。 当然,还是有规避措施的,如果你觉得这个无关紧要,大可以不管,如果觉得还是比较在意的话,可以分开放在各种货币基金中,到时各种T+0,或者之前提到的诸如结构性存款,大额存单,稳健的P2P平台等,可能会比较麻烦,而且要睁大眼睛,但理财嘛,本来就应该与时俱进。 毕竟,我还看到一个有意思的评论,说他的钱放在银行里,想要支取5万元,结果说没有预约,不行,想想从前只有企业才需要大额预约,想不到现在银行连个人都如此了,管中窥豹,可见一斑。 最后,《指导意见》和资管新规一样,依然设有过渡期,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,考虑行业机构落实《指导意见》要求需要一定时间,对改造存量业务额度上限给予1个月过渡期(即2018年7月1号),对改造存量业务垫支模式给予 6个月过渡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