嗨,很高兴和大家分享我的故事,这几天,我一直在苦苦思考,我有没有必要向前男友要回之前的欠款呢? 这件事,也是因为上一篇我写到,我的前任领导向我借钱的事,激发我去思索要不要向前男友要回之前所借的欠款。看到很多朋友的看法,非常感动,因为每一个看法存在的理由,借给前任领导,也是为了感恩他在工作之中的帮衬,能不能要回,我也没有报太大的希望。 言归正传,这一次我想说说,今天的标题的故事。 简单地说一下,我和我前男友的事,在恰当的时间,和恰当的人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,本以为可以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,结果却是分道扬镳。 分开的原因,有很多很多,最为主导的因素是因为钱,我和他毕业之后,一起上班,当时的房租,开销一大部分都是我这边支付的,虽然我的薪酬很微薄,但是我还是愿意为这个小家去付出,他的薪水都是自己管理的,偶尔会拿出一点帮衬生活,其他大部分都是自己开销。 直到有一次,房东阿姨告诉我,说我们的房租两个月没有交了,这一次打算什么时候交?我的心都拔凉拔凉,因为我已经给我的前男友2个月的房租了,我们是每个月支付房租,住在民房,房租差不多是500一个月,当时的薪水不高,是1000多。 当他回来的时候我就质问他,他说打游戏,玩麻将输了,所以就没有,这个只是我发现事情不对劲的开始,后来各种各样的支出,及其他的坦承,他说他又输了钱,向我借钱,我当时不想借,他就是用各种各样的甜蜜的话,保证什么的,我最后心软就给他了,现在统计起来也有2万多。 后来实在忍受不了他的好赌的习惯,我选择离开他,出来时,我背负着几万的债务,这1-2年还了大半,现在我在想,我有没有必要向前任要回我的钱? |